中原工学院院(部)工作大事记记载范围及要求

2023年09月12日 16:35  点击:[]

大事记是按照时间顺序简要记载一定历史时期内所发生的重大事件的一种参考资料,编撰大事记时应做到内容实事求是、文字简明扼要、记录及时准确,切忌主观臆断及遗漏。根据我校实际,院系(部)工作大事记记载范围如下:

一、院系(部)成立、撤销、恢复、合并、更名和隶属关系变化情况。

二、院系(部)管理体制变革及内部机构(含附属机构)的设置和变化情况。

三、院系(部)领导和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的任免和变动(含有知名度的教师的聘任)情况。

四、党、团、工会组织的建设与重要活动。

五、重要会议和重要决定。

六、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公布、实施和修改情况。

七、院系(部)领导与知名人士的重要活动(含重要的对外交流活动)。

八、教育理念与教学模式的变化及教学方法的试验与推广情况。

九、院系(部)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和学制的变化情况。

十、院系(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及变化情况。

十一、各类学位授予点变化情况。

十二、教学研究与科研项目的获得、完成、鉴定情况,自编教材的出版情况。

十三、重要教学科研设施的兴建及使用情况。

十四、教职工职称评定情况。

十五、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情况。

十六、获得的校级以上各类集体和个人奖励及荣誉称号。

十七、本年度的重要教学、科研活动及其它活动。

十八、上级领导视察与重要指示。

十九、本学年各专业各层次招生、毕业生人数。

二十、师生参加的重要比赛、重大学术与文化活动(含有影响的学生社团二课、文体活动)。

二十一、内部刊物创办、出版情况。

二十二、其它有记载价值的工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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