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部门:
由于学校机构调整及部门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各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与兼职档案员变动较大,为健全档案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档案工作顺利进行,现对各部门分管档案工作领导与兼职档案员进行重新确认,请按照《中原工学院档案管理办法(修订)》(中工政〔2017〕21号)的要求,明确1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兼职档案员,并按附件要求,将名单于4月15日前通过OA发送至档案馆。
附件:中原工学院各部门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及兼职档案员登记表
党政办公室 档案馆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