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安排,2023年3月27日至5月31日,档案馆将集中接收各部门2022年度档案材料(学籍材料除外),具体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学校党政管理、教学、科研、外事、基建、资产与设备管理、出版、产品生产与开发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具体归档范围请参照《中原工学院综合档案实体分类方案》(中工政〔2017〕22号)和档案馆发送的《**部门2022年度归档范围一览表》。
2.2022年度学校在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要会议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如:学校第四次党代会、2022年工作部署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双代会、学代会(团代会、研代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河南电子科技大学筹建、省委巡视及整改、疫情防控、“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等材料。
3.部门年度大事记。
二、归档要求
1. 归档工作是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希望各部门强化领导和兼职档案员职责,确保档案材料“应归尽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学校资源据为己有。
2.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主办部门负责归档,其他相关部门协助。
3.归档的文件材料纸质载体请参照《中原工学院归档文件材料载体使用要求及书写规范》(党政办〔2017〕13号)。
4.文件类的归档材料实行以“件”为单位归档:(1)校内发文要有红头文件正文(有附件的含附件)、发文处理签、底稿。(2)向上级请示类的文件如已批复,须提供相关批复文件;如无批复,归档时请给予说明。上级来文需要办理并上报相关材料的,要将上报的相关材料附上。各单位报表、名册、图册等已装订并符合装订要求的材料,以册(本)为单位移交。
5.教学(红头文件除外)、科研、基建、出版、财会(红头文件除外)、设备及其科技开发等材料,以“卷”为单位整理归档。
6.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相应的照片、声像、实物、光盘等电子档案。电子档案要标明与纸质档案一致的标题及时间。
三、档案的移交
1.具体归档时间
(1)2023年5月31日前,各管理与教辅部门移交本部门2022年文件材料。(2)2023年10月31日前,各学院移交2023届应届毕业生成绩单(含二课成绩)及毕业生合影照片。(3)2023年11月30日前学生处、研究生处移交2023届毕业生登记表和2023级新生登记表。
2.归档指导、验收
档案馆提供归档业务指导,如有需要,请联系综合档案科韩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371-62506939。
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当面检查,按文件归档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归档部门再次整理,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3.移交手续
归档部门移交档案材料时填写档案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备查。
档案馆
2023年3月22日